一、根據《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廈門市商事主體年度報告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相關規定,商事主體應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廈門市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網址:www.xiamencredit.gov.cn)公示其上一年年度報告。商事主體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二、不按期公示年度報告的商事主體,根據《條例》及《辦法》的規定,商事登記機關將其從商事登記簿中移出,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并納入信用監管體系。
三、因為系統改造及法規制定等原因,2013年度商事主體年度報告公示時間為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四、外資商事主體應當以已備案的聯絡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手機號碼通過信息平臺辦理用戶注冊。尚未備案聯絡人的外資商事主體,應當先向登記機關辦理聯絡人備案后再通過信息平臺公示其年度報告。
五、內資商事主體(除個體工商戶外)應當以聯絡人姓名、身份證、手機號碼通過信息平臺辦理用戶注冊。已辦理聯絡人備案的,所提交用戶注冊信息應當與聯絡人備案信息一致。尚未備案聯絡人的商事主體,可以辦理用戶注冊,但應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向登記管轄機關辦理聯絡人備案。
六、個體工商戶以主要經營者姓名、身份證、手機號碼辦理用戶注冊。
七、為避免因商事主體同一時間在線填寫并公示年度報告造成網絡擁堵,建議商事主體根據營業執照注冊號尾數所在號段,在建議公示年度報告時段提交年度報告。具體建議時段見下表:
序號 | 注冊號尾數號段 | 建議公示年度報告時段 |
1 | 1-3 | 3月份 |
2 | 4-6 | 4月份 |
3 | 7-9 | 5月份 |
4 | 0-X | 6月份 |
八、商事主體用已注冊的用戶,登錄信息平臺填寫2013年年度報告信息及國民經濟數據采集表并公示年度報告信息。年度報告公示信息包括投資人繳納出資情況、資產負債情況、登記及備案事項變化情況等內容,個體工商戶僅需公示登記及備案事項變化情況等內容。
九、商事主體不得擅自修改已公示的年度報告。因公示的年度報告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確需修改的,商事主體通過信息平臺的修改年度報告端口修改年度報告,并采取對照的方式將修改年度報告的時間、理由和內容向社會公示。
十、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辦理變更及備案手續。